3.1 一般规定


3.1.1 地铁运营组织设计应根据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、预测客流量和乘客出行需求,形成系统的运营概念,明确运营需求,确定系统的运营规模、运营模式和运营管理方式。
3.1.2 地铁线路的客流预测,应以城市轨道交通线网为基础,结合各条线路的建设时序和沿线城市发展状况,预测初期、近期和远期的客流数据,并应进行客流变化风险分析。
3.1.3 地铁运营规模应在提高运输效率和服务水平、降低建设成本和运营成本的原则下,根据预测客流数据和线路服务需求综合分析确定。
3.1.4 地铁运营模式应明确列车运行、调度指挥、运营辅助系统、维修保障系统和人员组织等内容的管理模式,并应明确在各种运营状态下的管理方式,各子系统之间以及系统与人员组织之间的相互关系。
3.1.5 地铁运营状态应包含正常运营状态、非正常运营状态和紧急运营状态。系统的运营必须在能够保证所有使用该系统的人员和乘客,以及系统设施安全的情况下实施。
3.1.6 配线的设置应在满足线路运营、管理和安全要求的前提下,结合工程条件综合确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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